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和进入“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哈军工”。经过近60年的发展和建设,已成为我国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和核能应用等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和环境工程1个二级学科。材料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行列。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工程硕士点及6个本科专业。拥有超轻材料与表面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10余个创新研究平台和研究机构,目前已发表SCI论文800余篇。 为了加快推进具有领先地位的高水平学科建设步伐,哈尔滨工程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民主,学风正派; 2.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具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先。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熟悉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聘任期限和聘任待遇 1.一个聘任期为四年。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 2.应聘人员经录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30-80万元人民币,学校提供安家费50万元人民币,提供教师公寓一套或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购房补助。同时,享受《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应聘材料 1.应聘申请及个人简历; 2.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博士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及获奖情况; 4.对学院未来发展和个人科学研究的规划设想(包括工作思路、措施及目标); 5.应聘者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四、应聘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20日止。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安沛旺 联系电话(传真):86-0451-82519411 电子信箱:zzb@hrbeu.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网址:http://www.hrbeu.edu.cn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网址:http://heucec.hrbeu.edu.cn/caihuaxue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