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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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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5:2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现请各单位组织填报2012年度实习计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实习教学任务。



二、填报要求



1.实习计划按实习批次填写,同一专业分批次进行实习的或同一专业有不同实习内容安排的应分开填写。



2.各单位在填报实习计划的同时应做好实习联系工作,实习起止时间要求以教学周为单位填写准确,教务处将以此为依据安排其他环节教学活动。实习地点与单位要求填写准确并使用全称,教务处将以此作为实习测评和实习经费划拨的重要指标。



3.实习计划经费,请各单位根据以往实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客观、完整填写。



4.学校提倡实习工作的连续性,希望各单位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选择实习单位时给予重点考虑。实习单位的选择建议以与本专业对口的实习基地为主,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践机会者为佳。



5.为配合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学校鼓励各单位以实习工作为突破口,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我校的逐步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1.实习计划(一式两份)填写完毕,汇总至各院系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核查无误,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10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uzhuo@hrbeu.edu.cn



2.2012年度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涉及2005版、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请各院系教务办公室按照两版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要求仔细核对,避免出现漏报现象。



3.请各院系充分重视并积极组织本次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实习计划一旦确立,不得擅自更改,教务处将依此进行2012年度实习检查和实习经费预算分配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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